王庆贵律师,执业年限14年,执业机构:上海和基(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110552313

王庆贵律师网络在线
lawyerwang.online

立即咨询:

15256013412(合肥)
18326308111(六安)

常见的清算责任纠纷类型

(一)因清算义务人违反清算义务产生的纠纷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义务人违反清算义务的主要情形有: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在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需要注意的是,清算义务人可能造成债权人损失的情形应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二)因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产生的纠纷

清算组成员违反清算职责的主要情形包括:清算组未按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执行未经股东会或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等。

(三)因股东违反简易注销承诺产生的纠纷

若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承诺不实,公司尚存债务的,全体股东就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股东在公司清算或被强制注销时仍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该股东与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需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则相关责任人员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因公司被强制注销产生的纠纷

在公司被强制注销后,其本身未进行清算,原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可能未履行完毕,清算义务人依然需要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若股东和清算义务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依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
1. 本网站(www.lawyerwang.online)提供的法律知识问答、参考案例、成功案例、合同下载等平台内的全部资料内容,均系基于普法目的整理发布,不属于"法律意见书"或专业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律师代理关系。用户不应将前述内容作为具体案件的法律行动依据。
2. 用户需知悉法律服务的个案差异性,针对具体法律事务应另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因依赖本网站信息产生的任何风险,本律师及本律师执业律所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