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贵律师,执业年限14年,执业机构:上海和基(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110552313

王庆贵律师网络在线
lawyerwang.online

立即咨询:

15256013412(合肥)
18326308111(六安)

2025年合肥工伤六级伤残赔偿参考

个案中,裁判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应具体案情及当地的司法实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以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仅供您参考。

一、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辅助器具费(更换、维修、更换期间护理、更换期间住所餐饮等)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三、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按月支付,支付到法定退休年龄止,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享受)(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842元×18个月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42元×34个月(单位支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2、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单位支付),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七、停工留薪期护理费:7842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八、生活护理费:7842元×相应百分比(按月支付,支付到法定退休年龄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九、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十、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十一、交通费(凭发票)

十二、劳动者的其他权利。

免责声明:
1. 本网站(www.lawyerwang.online)提供的法律知识问答、参考案例、成功案例、合同下载等平台内的全部资料内容,均系基于普法目的整理发布,不属于"法律意见书"或专业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律师代理关系。用户不应将前述内容作为具体案件的法律行动依据。
2. 用户需知悉法律服务的个案差异性,针对具体法律事务应另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因依赖本网站信息产生的任何风险,本律师及本律师执业律所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更多内容>